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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GB 18580-2017》 國家標準宣貫培訓會在京召開
時間 : 2017-06-15 點擊 : 分享
第一期《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GB 18580-2017》 國家標準宣貫培訓暨人造板產業綠色發展研討會于6月11-12日在北京完美落幕!
濟南海納特科技有限公司 作為國內甲醛、VOC釋放量檢測環境艙(箱)的首要品牌,積極參與了本次國標宣貫會。與全國人造板生產企業、質檢機構的技術代表共同學習了新標準內容,并參與了激烈的技術討論。
《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》(GB 18580-2017)國際標準已于2017年4月22日正式頒布,并于2018年5月1日起強制實施。新標準統一了甲醛釋放量的檢測試驗方法為“1m3氣候箱法”,以確保了檢測結果的一致性。
為保護消費者健康,推動人造板及其制品產業綠色發展和轉型升級,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適時下達了GB 18580-2001《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》強制性國家標準修訂計劃,對該標準進行修訂。
二、標準修訂的意義
我國已成為世界人造板等室內裝飾裝修材料的生產大國和消費大國。2011年以來,我國人造板產量居世界第一,人造板產量已達2.87億立方米。當前,按照生態文明發展要求,產業急需走綠色發展之路,而甲醛釋放限量是人造板及其制品的重要環保性能指標,是推動人造板及其制品產業是轉型升級綠色發展的重要抓手。
該標準的頒布實施具有重要意義:一是提高甲醛釋放限量要求,加快人造板及其制品產業綠色發展和轉型升級,是切實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《消費品標準和質量提升規劃(2016-2020年)》的重要舉措;二是促進我國人造板產業技術進步,有力推動我國人造板產品新技術研發和新型環保膠黏劑的應用;三是促進企業采用先進技術,改進生產工藝,提高人造板產品質量;四是有利于提高環境質量,保護消費者健康。
三、標準的主要內容
新標準規定了室內裝飾裝修用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要求、試驗方法、判定規則和檢驗報告等,適用于纖維板、刨花板、膠合板、細木工板、重組裝飾材、單板層積材、集成材、飾面人造板、木質地板、木質墻板、木質門窗等室內用各種類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甲醛釋放限量。
新標準規定的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值與ISO 16983:2016《木質人造板—刨花板》和ISO 16985:2016《木質人造板—干法纖維板》規定一致,檢測方法采用ISO 12460-1:2007《人造板甲醛釋放量測定 第1部分:1m3氣候箱法》。與原標準相比,新標準修改了甲醛檢測試驗方法及其甲醛釋放限量值,規定室內裝飾裝修材料用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值為0.124毫克每立方米(mg/m3),限量標識為E1;取消了原標準中的干燥器法、穿孔萃取法的甲醛釋放限量值,甲醛釋放量測定試驗方法統一為“1立方米氣候箱法”。同時,鼓勵企業采用氣體分析法、干燥器法或穿孔萃取法進行生產控制,建立與1m3氣候箱法之間的相關性,加強企業內部產品質量控制工作。
我公司堅持以用戶需求為我們的追求的服務理念,用創新的產品結構、先進的產品技術和完善的解決方案,吸引了業內人士的關注。歡迎各大用戶致電。
濟南海納特科技有限公司 作為國內甲醛、VOC釋放量檢測環境艙(箱)的首要品牌,積極參與了本次國標宣貫會。與全國人造板生產企業、質檢機構的技術代表共同學習了新標準內容,并參與了激烈的技術討論。
《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》(GB 18580-2017)國際標準已于2017年4月22日正式頒布,并于2018年5月1日起強制實施。新標準統一了甲醛釋放量的檢測試驗方法為“1m3氣候箱法”,以確保了檢測結果的一致性。
一、標準修訂的背景
甲醛是危害人體健康的有害物質。使用甲醛類膠黏劑生產的人造板及其制品會釋放一定量的甲醛,世界各國對此都非常關注,并嚴格規范管理。《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》是人造板及其制品行業唯一的強制性國家標準。該標準自2001年首次頒布實施以來,對規范我國人造板產業健康發展、降低環保影響、保護消費者健康都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。隨著社會進步和消費者對消費品綠色環保要求的不斷提高,世界各國特別是發達國家對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釋放問題高度重視,國際標準化組織(ISO)、歐盟、美國和日本都不斷更新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釋放限量標準,對甲醛釋放限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為保護消費者健康,推動人造板及其制品產業綠色發展和轉型升級,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適時下達了GB 18580-2001《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》強制性國家標準修訂計劃,對該標準進行修訂。
二、標準修訂的意義
我國已成為世界人造板等室內裝飾裝修材料的生產大國和消費大國。2011年以來,我國人造板產量居世界第一,人造板產量已達2.87億立方米。當前,按照生態文明發展要求,產業急需走綠色發展之路,而甲醛釋放限量是人造板及其制品的重要環保性能指標,是推動人造板及其制品產業是轉型升級綠色發展的重要抓手。
該標準的頒布實施具有重要意義:一是提高甲醛釋放限量要求,加快人造板及其制品產業綠色發展和轉型升級,是切實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《消費品標準和質量提升規劃(2016-2020年)》的重要舉措;二是促進我國人造板產業技術進步,有力推動我國人造板產品新技術研發和新型環保膠黏劑的應用;三是促進企業采用先進技術,改進生產工藝,提高人造板產品質量;四是有利于提高環境質量,保護消費者健康。
三、標準的主要內容
新標準規定了室內裝飾裝修用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要求、試驗方法、判定規則和檢驗報告等,適用于纖維板、刨花板、膠合板、細木工板、重組裝飾材、單板層積材、集成材、飾面人造板、木質地板、木質墻板、木質門窗等室內用各種類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甲醛釋放限量。
新標準規定的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值與ISO 16983:2016《木質人造板—刨花板》和ISO 16985:2016《木質人造板—干法纖維板》規定一致,檢測方法采用ISO 12460-1:2007《人造板甲醛釋放量測定 第1部分:1m3氣候箱法》。與原標準相比,新標準修改了甲醛檢測試驗方法及其甲醛釋放限量值,規定室內裝飾裝修材料用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值為0.124毫克每立方米(mg/m3),限量標識為E1;取消了原標準中的干燥器法、穿孔萃取法的甲醛釋放限量值,甲醛釋放量測定試驗方法統一為“1立方米氣候箱法”。同時,鼓勵企業采用氣體分析法、干燥器法或穿孔萃取法進行生產控制,建立與1m3氣候箱法之間的相關性,加強企業內部產品質量控制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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